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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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5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有关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于2019年2月25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三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经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为34个具体整改事项,制定了52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我院在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四风”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通过严格扎实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委第四巡察组2月7日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对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中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是区委对我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改革发展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方向指引,是对院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教育。院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把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求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整改工作由院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和工作职责亲自抓整改落实。纪检组、政治部结合检务督察工作,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日常督促等方式,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整改进展情况,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归纳,对号入座,积极主动认领,制定了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4个主要问题和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列出清单,提出了52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实效。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购置学习书籍19种900余册,印发应知应会口袋书,制定了全院学习计划,全院干警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干警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对党规党纪、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反复学、深入学,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紧扣“五项教育”,围绕学什么、怎么学、为什么学安排部署,制定专题方案和详细计划。采取“六结合”“三检查”“四验收”的方式深化落实(“六结合”暨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家辅导与集体研讨相结合、专题党课与主题实践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现场体验相结合、政策教育与案例剖析相结合,“三检查”暨检查学习笔记、书面测试检查、口头提问检查,“四验收”暨部门负责人全员检验本部门人员、分管领导检验中层干部、检察长检验院领导、领导小组全员验收随机抽验),周安排,日部署,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三是突出筑牢政治忠诚,通过政治轮训、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形式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的讲话精神。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红色革命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党史知识专题辅导。以全区百名政法英模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身边的榜样”专题学习活动,组织观看政法英模专题片,教育引导干警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对标对表交流发言。紧密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领导讲廉政课。开展马吉案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聚焦不忠、不公、不为、不能问题强化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形式多样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41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场次,交流发言70人次,举办专题辅导班6场次,观看红色电影、警示教育片、党史专题片5部,开展理论测试6次,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活动3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7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通过“两微一端”教共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各类报刊刊发宣传稿件44篇,通过移动客户端向20万用户发布信息1条,制作宣传展板、横幅、标语20余条幅,结合下乡帮扶和广场宣传散发彩页1万余份、专门制作的宣传手提袋3000余只。
2.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党办〔2020〕59号〕和《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原党办〔2020〕103号〕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从院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到全院干警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分别签订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三是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检察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工作安排》,对全年的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新闻舆论宣传、检察文化建设、基层院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发展。五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和检察工作实际,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六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年院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浩到联系点三营镇广和村宣讲了马克思主义“五观”。组织干警到原州区司法局参加了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专题讲座。
3.落实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修改和完善。针对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查摆出的顽瘴痼疾和执法不规范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的责任制度》《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制度,印制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印制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对费用支出审批权限及金额进行明确规定。
4.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专人对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检查,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检查工作由检察长亲自挂帅,以资深员额检察官为检查员,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重点检查不起诉、不批捕案件。采取查阅卷宗和查看办案系统线上线下“双向”检查的方式,深入查找办案过程中的顽瘴痼疾。共调取2018年已办结各类案件523件,2019年办结各类案件131件。经检查,查找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六类21项。二是对2018年以来我院不捕的516件案件、不诉的176件案件、改变定性的8件案件、撤回起诉3件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倒逼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干警开展自查,有重点的同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谈心谈话,探讨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引导办案人员对瑕疵案件从主观方面进行剖析。三是派驻检察室充分履行职能,对固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和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2018以来办理的1068件刑事案件、229件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192件立案后撤销案件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适用法律规定不完整、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执法不规范的共性问题12条,未发现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强制措施决定和侦查活动违法等情形。
5.履行监督检察职责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公益诉讼系列宣传稿件,在社区服务大厅开展公益诉讼主体宣传活动。先后对扶贫帮扶村头营镇大北山村、共建单位和平门社区、张易镇田堡村等进行走访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面对面的交流介绍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公益诉讼案例,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二是针对原州区禁牧工作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与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规范网络餐饮平台、规范入网餐饮经营者经营行为检察建议3份,有效的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对2020年度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回复整改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是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司法保护。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全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件42人,审结24件41人。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率100%。二是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17起性侵案件,对15起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性侵案件提前介入率88.24%。认真落实自治区院牵头八家单位制定的《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利用工作机制完成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等各6次。三是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2021年3月17日,检察长在固原市原州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做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相关领导同志作出肯定性批示并提出要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主体和范围扩大的指导性意见。同时增进各部门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促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四是不断深化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检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保护未成年人的新格局。邀请学生及教师、团委、妇联、关工委等代表走进原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教育中心”进行了沉浸式体验。五是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合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原市检察院、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联合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在对辖区五所中小学校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教育部门快速落实整改,及时将校园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党组抓干部理论学习学风不实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规定动作,谋划路线图。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基本点,精心筹划推进工作线路图,定目标任务、定学教内容、定方式方法、定领学重点、定宣讲主题、定授课科目、定学教时间,为学习教育起好步开好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开设新平台,搭建新阵地。在本院检察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搭建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平台,阵地支撑强推动。及时充实平台内容,为干警跻身学习提供便捷的环境。三是紧扣学习教育体系,发挥机制、阵地功能,推行“自学、领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六位一体工作法,让干警在大学习大宣讲中深学实悟。四是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统一,聚焦初心不牢、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自律不严问题,依托开展一次红色传统教育、举办一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一次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组织一次党纪党规专题讲座、举办一次廉政警示主题党课、观看一组廉政警示教育影像、组织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七个一”活动载体,让干警在大激励大警示中忆初心、强使命、扬正气、鼓斗志、提定力、守戒心。五是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部门干警心得体会、剖析材料、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六是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学习交流发言材料、心得体会,对于交流发言材料、心得体会有内容雷同、从网上下载或相互抄袭的,退回个人重新撰写,今年上半年全体干警共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
7.文风不实,存在一号多文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收发文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签批程序,凡制定下发文件,必须经起草文件部门主管领导和党组书记、检察长签批后方可发送至收发文件管理人员进行分配文号,强化收发文件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2021年共发布简报信息78号,院发文31号,党组文31号,无一号多文的情况发生。
8.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组织财务管理人员通过参加财政部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及自学,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学懂弄通财务管理业务。对记账科目不明确、审批签字不全、出差事由不明确的问题已于2018年底彻底整改,后期再未发生。二是统一规范应用系统,补救完善材料。将2017年1-8月份电子账单重新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和原始凭证存放一起备查。弃用原检务保障系统记账软件(该软件明细科目年终才能显示打印),改用财政厅龙图公司记账核算软件(已于2018年应用),解决明细科目不能随账打印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保障执行。印制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明确规定财务支出事前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双审批,事后部门负责人、会计、办公室负责人、主管财务院领导四联审,同时明确要求,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
9.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采购业务能力。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采购业务培训,学懂弄通关于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采购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建立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研究制定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采购方式方法,规范了采购行为。
10.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和制度执行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教育,特别是办公室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强化制度执行力。二是建立完善内控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印制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明确财务支出内容、审批程序、执行部门、监管部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上半年共召开两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所分管工作,进一步明确本人工作责任,制定了2021年度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对制定出的“三个清单”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在院内予以公示。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突出谈心谈话活动,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通过解读政策“集体谈”、领导带头“引领谈”、全员覆盖“普遍谈”、关键岗位“提醒谈”、起底案件“重点谈”、紧盯问题“持续谈”、拎着线索“直面谈”、敞开心扉“促进谈”、牵动灵魂“深入谈”、以谈促纠“反复谈”等“十谈”方式措施,选准切入点有的放矢谈。在谈自身顽瘴痼疾问题上,侧重于宣讲政策,引导查摆事实;在谈有无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上,侧重于实事求是,提醒惩戒警示;在谈个人与岗位的匹配度上,侧重于是否做到履职尽责,提醒告诫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谈院党组不足上,侧重于谋求长足发展,凝聚合力;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突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醒恪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今年共组织开展两轮谈心谈话208人次。四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查找准确、措施有力、务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照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院领导、员额检察官、财务人员等)的业务和权力运行轨迹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10人30个廉政风险点。五是严格按照《原州区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8年、2019年度班子成员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梳理,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8人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规范。
12.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制定的班子和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坚持“一岗双责”,完善廉政谈话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细化并明确责任,使责任边界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具体,真正将主体责任牢记在心上、常抓在手上、稳扛在肩上。对院党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台账纪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廉政建设责任明晰、推进有序、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13起典型案例》6次,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编发的《忏悔录》案例2次,学习高检院《镜鉴》案例4次。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第三集严守铁规1次,邀请固原市纪委监委黄选存同志开展廉政警示课1次,标题为《遵守党规党纪国法,做合格政法干部》。通过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更加牢固,防腐防变能力不断提高。今后,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杜绝出现“灯下黑”的现象,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下发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先上会研究后实施。二是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对重大事项和项目开展的监督。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研究表决严格实行检察长、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表决并做好会议记录。
14.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书记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要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严格把关,对剖析材料在找问题查原因提措施等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意见建议并签字。对2017-2019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报告的,退回个人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审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审定签字。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会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组织生活会从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整改落实七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查摆分析自身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员个人对照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小组长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党员材料,退回重新撰写。
二是落实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星定格”、主题党日等党建基本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基本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星定格”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抓好“三强九严”工程的落实。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在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员评议和党支部评定,对每名党员在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并对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党员“评星定格”活动,每季度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星定格”进行研究,提出评定意见,并作详尽的记录。召开党员大会时也要对党员“评星定格”进行讨论通过,并作好详实的记录。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严格入党程序,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审条件,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详细摸清党员基本情况,严格党员接转程序,切实做到党员情况底子清、情况明,组织关系来有源、去有踪。二是认真审核把关干警入党手续材料。同时,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审查干警递交的入党申请书。三是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集中培训学习。
四是党支部会议记录造假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记录的各项规定,准确理解会议记录制度设计的本意和正确执行的政治意义。专门就规范党支部会议等会议的记录提出规范性要求,明确要求各类会议记录均要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如实规范记录会议和妥善保管会议记录。
三、持续深入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及原州区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认识,完善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立说立行,既知既改。
(一)以深化认识提升能力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机制,做到既要在经常性学习教育上下功夫,促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又要积极推进内容、形式和载体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贴近中心工作,融入检察实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根本,全面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围绕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实际建立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工作机制,经常性的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促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以制度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真抓实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围绕提升党的建设水平,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三个清单”,压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充分运用,建立完善述责述廉、风险防控、定期报告、督查通报、约谈等制度机制,使管党治党的措施真正的硬起来,形成刚性约束,确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以“八项规定”落实为抓手,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政治生态。围绕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四化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保持党群检民密切关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找差距、抓落实上下功夫,盯住不落实的事,抓住不落实的人,靶向突破,精准发力,把以“八项规定”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以持续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为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坚持改革中深化、深化中落实、落实中提升,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持续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标准的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化、丰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内涵,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方法。拓展延伸检察服务职能,补齐监督短板,推动“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高办案质量,精准监督,“面对面”收集社情民意,“点对点”制定服务举措,“心贴心”解决群众诉求,力所能及为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能够明显感受到成效的好事实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电话:0954-2852435;2.电子邮箱:yzqjcyzg@163.com;3.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756000。
感谢您对原州区检察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9月22日